打官司,这个名字段伏枥在文艺作品中听得就多了,比如秋菊打官司啊之类,但绝对没想到的是,这个名词居然有机会和自己联系了一起。今天是星期六,王健一反常态下午就过来了,不过并不是为了调试板子,而是因为浩程微的剩余工资的事情。没多久,小陆和张俊也过来了。
从大家的谈话中,段伏枥知道,在自己走后不久,张俊将剩余机器的连接座换完之后,Micheal也让张俊放长假。接着没过多久,张俊因为有些东西没收拾完,回了趟公司,结果发现公司已经不在了,搬迁到了儿童公园旁边的一座大楼。这可是一发而动全身啊,公司搬了,那就可以改头换面,那之前还没有发放的百分之四十的工资怎么办?累积下来,也绝对不是一笔小数目。于是张俊急了,连忙找王健商量;王健一听,这事情可不简单,甚至有点棘手,所以就召集之前的部分同时今天到了黄华中这里,一起商量接下来应该如何动作。
没有永远的敌人,也没有永远的朋友,再一次印证了这句话。在浩程微,黄中华和老柳与张俊闹得不是一般的僵,但现在面对同一个欠薪的问题,处于同一条船上,大家都非常有默契地对以前的过节避而不谈。
段伏枥,一个刚出来不久的菜鸟,从来没有遇到过类似的问题,肯定是没有任何想法;而小陆他们,估计也没想到会有今天这一遭,秀才遇到兵的感觉,自然是黔驴技穷。
这时候,黄华中那不正经的多少有点下三滥的脑袋就活跃起来了:“Micheal这样的做法,叫做转移公司资产,是违法的,可以告他的!你们不如去打官司,这个肯定能赢。”
张俊有所顾虑,说到:“可公司的已经被搬空了,即使打赢了,似乎也难以获得赔偿。”
黄华中信心满满地说:“这个没事。公司搬走,物业管理居然没有阻拦,他们也有连带关系的。只要打赢了官司,肯定能拿回钱。”
黄华中一向喜欢胡乱吹嘘,他说的话其实并不一定正确,但处于绝望之中的大伙,却如同抓住了救命的稻草,反而大家都深信不疑。黄华中见大伙都没有对他提出的建议指出质疑,于是继续说到:“其实打官司也要花不少钱,这样吧,我认识一个朋友,是做律师的。看在我的面子上,他收费应该会便宜点,我给你们他的联系方式吧。”
大伙一想,觉得也有道理。中国之所以打官司难,很大一部分是请律师的费用很高,让大家望而却步。何况,隔行如隔山,即使自己去找律师,也不一定能找到更便宜的。
黄华中给了他朋友律师的联系方式之后,继续说着:“你们直接找他就好了,就说是我的朋友。这个官司我就不和你们一同去打了,因为我也是公司的股东之一,如果一打起官司,我也脱不了干系。”
大伙一听到这话,觉得有点惊讶,更多的是觉得有点不妥,这也就意味着黄华中不和自己同在一个战线,更像是袖手旁观,但再想想,似乎也有道理。毕竟黄华中也是浩程微的股东之一,如果打官司讨要工资,颇有点自己向自己要钱,自己打自己嘴巴的感觉。
这时候,小陆悄悄地问了段伏枥一句:“你也要和我们一起打官司吗?”
段伏枥一听,愣了一下。虽然浩程微扣了他们百分之四十的工资,但因为段伏枥的工资实在太低,所以是全额发放的。如果非要说欠,其实也就是最后的半个月,也就是说大概一千多左右。有必要为了这一千多元而趟这浑水嘛?但段伏枥这人有个坏毛病,就是自己没做过的事,只要是不违法不和道德冲突,就非常有兴趣去试试。自己从来没有打过官司,何不和他们一起,了解一下打官司的过程,也感受一下这打官司的气氛。更为重要的是,以前的同事都要打官司了,如果自己不参与,是否有种脱离群体的感觉?如果再坏一点去想,因为段伏枥现在已经知道同事他们所要做的事情,自己却不去参与,要是到时候因为有某些差错无法如愿,会不会怀疑到自己的头上?就像那天公司放大家长假,但段伏枥因为不是其中放长假一员,就被张文香怀疑一样,那种感觉实在不舒服。
一番思虑,权衡左右之后,段伏枥坚定地说:“既然你们都要打,那我也一起去吧!”
于是,在电话中联系了律师之后,大家决定,明天周日再一起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具体谈谈。
第二天一早,大伙就相约在竹子林,然后便一同向律师事务所奔去。这个所谓的律师事务所,租了一个写字楼的其中一层,走进去,会发现分割成多个小房间,然后每个小房间的门上都挂有一个牌子,写着:XX律师。而段伏枥他们需要找的,是一名姓徐的律师。如果以头发稀少的程度来衡量一个人的聪明水平的话,那么徐律师差不多就属于绝顶的水准了。
王健简单地将事情的经过和徐律师说了一遍,再加上旁人的一些补充,徐律师对整个事件也有了非常深刻的认识。然后徐律师又额外地问了一些与案件有关联的问题,大家也七嘴八舌地回答了。听了之后,徐律师沉思了一会,说道:“这个官司打赢的几率很大,甚至可以说基本不可能输。但会存在一个问题,即使赢了,你们也可能拿不到钱。”
这和之前张俊的猜测不吻而合,但从律师的口中说出,大伙还是免不了一番惊讶。小陆最先忍不住,问道:“啊,为什么?”
徐律师回答:“你想啊,即使公司不搬,这种拖欠工资的事,如果股东决意不还钱,那么唯有拍卖公司资产一条路。可是,你们公司能有什么资产?房子是租的,设备也就那么几台破电脑,能值几个钱?又不像工厂,还有生产线上的设备可以拍卖。”
大伙听了,觉得这话也没错,但接下来要怎么办?难道什么都不做,就这样完了?
徐律师继续说到:“如果打赢了官司,你们股东不给钱的话,到时候你们继续闹下去,比如找找什么媒体,给你们那老板施加压力的话,说不定他被迫给钱。再说,如果闹大了,那么他的职业生涯也会留下污点,对后续的工作其实也不是好事。”
小陆听了,按捺不住说到:“看来也只有这样了。如果我们不打官司,那么肯定是什么都没有;如果打官司,那么我们还有取回工资的可能。”
对于小陆的话,大伙深表赞同。确实,事实也的确如此,如果要拿回被扣留的工资,唯有打官司这条方法。大伙商量了一会后,决意要将官司打到底。
徐律师看到大伙已经决定要打这场官司了,便说:“如果你们要真的打官司,那么要跟你们说一下我的律师费。因为你们是黄华中介绍过来的,所以算你们便宜点。首先你们每个人要付我1100元,因为前期我要跑来跑去,帮你们搜罗证据,所以这算是辛苦费。当官司打赢之后,我还要收你们赢得的补偿的10%作为佣金。”
估计是大伙被克扣的薪水实在不少,1100与之相比,根本算不了什么,所以大伙没有任何反对意见。可这么一来,段伏枥就犹豫了。因为段伏枥的被克扣的工资也就一千多,即使赢了,充其量也只是补上律师费而已;要是万一没有赢,或是赢了却无法拿到补偿,那么这1100就真的是打水漂了。可是,现在已经坐在这里,如果说自己不参与这场官司,那么他们会怎么说自己?可即使现在有悔意,也不能不皱着眉头顶硬上了。这1100元,就当是交学费,走一遍中国式的官司好了。除此以外,不懂得拒绝的段伏枥,难道还有别的选择吗?
因为来之前,黄华中已经告诉大家,可能要交律师费,所以大家都带了银行卡。既然大家一致同意打官司,于是便一起到楼下的银行取了钱,然后再上到律师事务所,签了合同,交了律师费,这就算真正开始打官司了。不过这并不是说明天就要上法庭,因为徐律师说还要调查取证之类,估计要一个月左右才能给大伙消息。
一个月?浩程微还能撑那么久吗?说不定到时候连渣都不剩了。可是这番话段伏枥不敢说出来,毕竟钱已经交了,如果真发生这样的事,那么自己损失就大了,这不知道要省吃俭用多久才能攒得回来。
既然手续都办完,所以大伙便散了,该干嘛就干嘛去。段伏枥坐上回泥岗村的公交车,思绪万千。这场官司,结局会是如何呢?如果拿不回钱,那么这1100就真的肉痛了。只不过可以经历过之前从来没有做过的事,似乎也不算坏,心情多少也释怀了一些。与其不做而后悔,不如做了才后悔,这是段伏枥小时候看的漫画《足球小将》的一句话,却对他影响深远。只要不违法,只要符合道德,有些事,为何不去尝试看看?
段伏枥正在瞎想着,突然手机响起,拿起一看,不禁惊讶了一把,因为来电的是刘思敏的同事:徐雅思。为什么突然间给自己电话呢?
《那些年啊,那些事——一个程序员的奋斗史》——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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